咪乙·异噁松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961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6-18 |
有效期至 |
2024-6-18 |
农药名称 |
咪乙·异噁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咪唑乙烟酸 imazethapyr |
4% |
7家 |
异噁草松 clomazone |
36%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90-140毫升/亩(东北地区) |
土壤或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1-86671213 |
赵哲飞 |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异噁唑啉酮类混配除草剂。施药后禾本科和阔叶杂草虽能萌芽出土,但由于没有色素而成白苗,并在短期内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玉米、小麦、油菜、高梁、水稻、西瓜、马铃薯、茄子、大葱、辣椒、白菜、甜菜、柳树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2、喷药时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停止施药,避免产生飘移药害。
3、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使用。用量大于250毫升/亩,间隔12个月种植小麦、大麦、烟草。间隔18个月种植棉花、向日葵。间隔24个月种植高粱、谷子、水稻。间隔 36个月种植马铃薯。
4、本品不可同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6、施药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避免直接接触眼睛与皮肤,禁止进食、喝水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7、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如吸入肺中,应立即到通风处。如误食,迅速饮下大量牛奶或水,不可饮酒,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并请医生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6-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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