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草除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0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5 |
有效期至 |
2025-1-25 |
农药名称 |
精喹·草除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7.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除灵 benazolin-ethyl |
15% |
3家 |
精喹禾灵 quizalofop-P-ethyl |
2.5%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冬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
110-1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1-86671213 |
赵哲飞 |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经科学合理配比而成的一种禾本科杂草与阔叶杂草间除的油
菜田苗后除草剂,用于油菜田苗后茎叶喷雾,防除一年生禾本科和阔叶
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一次。
2.本品适用于甘蓝型油菜按推荐用药时期施药,不可在油菜4叶前用药。
3.土壤水分、空气相对湿度较高时,有利于杂草对本品的吸收和传导。
4.长期干旱无雨、低温和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时不宜施药。
5.一般选早晚施药,上午10时至下午3时不应施药;施药前应注意天气预报,施药后应2小时内无雨。
6.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施药时不应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7.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剩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能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蜂群、蜜源、蚕室和桑园。
10、本品对芥菜型油菜高度敏感,对白菜型油菜有轻微药害。不推荐用于芥菜型、白菜型油菜。
中毒急救措施
本药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防止药液溅入眼内,如溅入眼
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溅到皮肤上,
应立即脱下污染衣服,用肥皂水冲洗皮肤。如有误食,应立即饮用大量
吐根糖浆催吐,并随带此标签速去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1-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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