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6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6-8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茶园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750-15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南省星火农业技术公司 |
中国 |
0371-65826095 |
韩运德 |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6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內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对于茶园除草,对多年生恶性杂草防治效果明显。
注意事项
1、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2、使用时仍要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作业。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切勿吸烟、进食等;药后及时清洗污染衣物及皮肤裸露部位。
3、施药时应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不要在河塘等水域及鱼塘中清洗药械。
4、施药5天内不得放牧、割草、翻耕等。
5、用过的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用清水稀释药剂,否则会降低除草效果。
7、哺乳期及孕妇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若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时,就医。
2、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3、若不慎误服,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必要时拨打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2、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3、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上锁。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0-06-0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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