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19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9-25 |
有效期至 |
2014-12-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0% |
0家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曹达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0-5159118 |
邵珠鹏 |
|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皇镇高新化工园区淮河路66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该药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粮食、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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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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