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021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2-16 |
有效期至 |
2025-12-16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烟雾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蔗 |
绵蚜 |
100-150克/亩 |
喷烟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791-3499889 |
|
|
江西省安义县工业园区凤凰东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使用烟雾机喷烟雾,用于防治甘蔗棉蚜。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峰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本品对烟草及瓜类苗期较敏感,喷雾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用过的器具应妥善处理,可不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虽为低毒,但使用时仍须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2、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3、如有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经重而定)治疗,禁止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0-12-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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