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213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9-19 |
有效期至 |
2027-9-18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15% |
10家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三化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广西利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771-5709105 |
邱冬梅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甘化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三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要与碱性农药混放或混用以免分解药效。施药后一周内,不能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3、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桑园附近,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水产养殖区附近禁用。
4、本品为中等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庄稼地中。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用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等。中度: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方法:[1]若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请携带标签尽快送往医院对症治疗;[2]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2-09-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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