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309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5-2 |
有效期至 |
2023-5-2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4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8-133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6867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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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胶州湾工业园金尔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废弃包装物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6.本品对烟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本品为限制类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抽搐、痉挛、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解毒剂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3-05-0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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