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 灭草松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08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5-14 |
有效期至 |
2025-5-14 |
农药名称 |
氟磺· 灭草松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14% |
19家 |
灭草松 bentazone |
68% |
4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90-100克/亩 |
茎叶喷雾 |
大豆田 |
莎草科杂草 |
90-10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551-65370831 |
赵国霞 |
|
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大豆田苗后茎叶处理剂,可有效防除藜、蓼、苋、龙葵、鸭跖草、苘麻、苍耳、蒿属、铁苋菜、马齿苋、香薷、鬼针草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天气干旱时,杂草萎蔫,请酌情增加药量及水量。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65%时,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2、本品主要通过杂草绿色部分吸收,因此施药时必须均匀周到,使杂草茎叶完全湿润,以确保防效。切勿重喷或随意加大用药量。 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对眼睛有中度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时,立即带标签就医,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保持在0℃以上,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5-14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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