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四螨嗪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521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9-22 |
有效期至 |
2025-9-22 |
农药名称 |
阿维·四螨嗪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0.8% |
146家 |
四螨嗪 clofentezine |
2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红蜘蛛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绿士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4-5756113 |
李宁 |
|
山东省齐河经济开发区金能大道北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氯类杀螨剂四螨嗪与阿维菌素复配加工而成。具有触杀、胃毒和微弱的熏蒸作用。本品发挥了两种药剂对红蜘蛛的作用,具有杀卵、杀幼若螨和杀成螨的功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施药时应注意防护,不可进食,饮水,吸烟,施药后换衣、清洗裸露部位。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毒性高,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施药期间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在作物花期使用对蜜蜂有不良影响。对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强碱性物质混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本品与噻嗪酮有交互抗性,不能交替使用。5.孕妇及哺乳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口服30毫升吐根糖浆催吐(儿童酌减),催吐后口服活性炭泥中加山梨醇,活性炭剂量50-100克,山梨醇最大剂量为150克(儿童酌减),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y-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及家畜,以免误服,并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9-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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