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02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2-25 |
有效期至 |
2026-2-25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联农佳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61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南通联农佳田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3-83516727 |
曹雄飞 |
|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南、江东碳素东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低毒三唑类杀菌剂,由苯醚甲环唑和丙环唑复配而成,是一种广谱、内吸、治疗性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再植株体内迅速向上传导,是防治水稻纹枯病的较好药剂之一。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0天,南方每季最多使用2次,北方每季最多使用1次;
2.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不同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鸟、家蚕、藻类、蚯蚓低毒,对鱼中等毒,水蚤类高毒,对蜜蜂和赤眼蜂中等风险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蚕室施药;不能在养鱼的水稻田中施用本品,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械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过敏症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2.药液溅入眼中或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后送医院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请及时转移到清新空气流通处并就医;
3.如有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携标签迅速就医,无专用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产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要确保不倾倒、不泄漏、不损坏,防止高温、雨淋,使用专用车辆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2-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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