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霜·噁霉灵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04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3-16 |
有效期至 |
2026-3-16 |
农药名称 |
甲霜·噁霉灵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噁霉灵 hymexazol |
24% |
78家 |
甲霜灵 metalaxyl |
6% |
4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苗期立枯病 |
800-1200克 |
苗床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恺乐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454-6113806 |
郝万江 |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路10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集杀菌、防病、壮根、健苗于一体,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作物安全友善。作为维管束性病害铲除剂,用于土壤消毒,完全抑制土壤病原菌孢子萌发,铲除附着、侵入根部的病原菌。
注意事项
1、开启包装时注意用力不要过大,以免药液散溅;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5、用药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一般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于少15分钟。无特殊解毒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甲霜灵中毒为主,可以用活性炭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防治倒置和碰撞。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3-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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