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环·咪鲜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08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7-26 |
有效期至 |
2026-7-26 |
农药名称 |
丙环·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迅超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咪鲜胺 prochloraz |
15% |
31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15% |
31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50-6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南迅超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730-8419855 |
徐凤益 |
|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丙环唑和咪鲜胺的混配剂,具有内吸治疗作用,可被茎、叶部吸收,并在植物株体内传导,也有较好的触杀保护作用,速效性好,持效期长。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 本品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30天。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 2. 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7.蚕室及桑园附近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本品闪点为45℃,属易燃液体。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不慎食入立即催吐,并用清水漱口;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适症状不退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殊解毒药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至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本品在使用、运输和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7-2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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