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氟啶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6097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7-28 |
有效期至 |
2026-7-28 |
农药名称 |
阿维·氟啶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3.3% |
146家 |
氟啶虫酰胺 flonicamid |
20.7% |
35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 |
喷雾 |
水稻 |
褐飞虱 |
/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日本 |
010-64621414 |
王琼 |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号幸福大厦B座131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阿维菌素与氟啶虫酰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快速拒食作用。对水稻飞虱、稻纵卷叶螟有良好的防治效果。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
注意事项
1. 根据所需药量调制药液,调制后的药液要一次用完。2. 由于该药剂会对昆虫产生拒食作用,因此施药后稻飞虱立即停止取食,2-3天肉眼才能看到飞虱死亡,注意不要重复施药。3. 本品对蜜蜂、天敌赤眼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严禁在水产养殖的稻田等区施药,不得将稻田施药后的田水排入江河、湖泊、水渠以及水生生物养殖的池塘。4.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内容。
中毒急救措施
吸入:将受害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地方。若感到呼吸困难,应立即就医。
皮肤接触:用清水或用肥皂冲洗。若仍有刺激,请及时就医。
眼睛接触:用清水洗冲洗至少15分钟,若仍有刺激,及时就医。
误服:漱口、喝大量的水,避免引起呕吐。若感到不适,应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储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儿童,加锁保存。避免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同贮同运。在使用、运输和储藏中应遵守农药类有关规定。
质量保证期
1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6-07-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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