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烯啶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10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31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农药名称 |
阿维·烯啶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阿维菌素 abamectin |
1% |
148家 |
烯啶虫胺 nitenpyram |
29% |
2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蚜虫 |
5-6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9-87999509/81774018 |
张燕春 |
|
陕西蒲城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烯啶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其作用机制是干扰害虫神经的生理活动来杀死害虫,阻断昆虫中枢神经的正常传导,使害虫出现麻痹死亡。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甘蓝蚜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且对供试甘蓝安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3.本品对大型溞、蚕、赤眼蜂、蜜蜂毒性高,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赤眼蜂和鸟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养蜂场所和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5-3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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