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氧·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10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5-31 |
有效期至 |
2027-5-30 |
农药名称 |
戊·氧·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22% |
9家 |
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
5% |
24家 |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
17%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省长清农药厂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7367068 |
张锡金 |
|
山东省济南经济开发区南园长兴路200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剂是二甲戊灵、乙草胺和乙氧氟草醚复配的选择性苗前除草剂,对大蒜田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能有效防除稗草、反枝苋、藜、蓼、苍耳、苘麻、马唐、马齿苋、看麦娘、播娘蒿、荠菜、繁缕、猪殃殃、早熟禾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于播后苗前最多使用1次。2、根据土壤墒情,适应调整用药量。3、喷雾要均匀细致,切忌漏喷或重喷,以免药效不好或产生局部药害。3、施药宜在上午10点前或下午4点后,避免午时高温施药。 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5.顺风喷药,喷药时要均匀,避免药液飘移黄瓜、菠菜、韭菜等敏感作物上。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皮肤。 7.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肥皂冲洗;2、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用肥皂清水冲洗干净。3、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场地,到空气清新的地方,保持呼吸畅通;4、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5-3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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