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氟环唑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7125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7-7-19 |
有效期至 |
2027-7-18 |
农药名称 |
噻呋·氟环唑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噻呋酰胺 thifluzamide |
15% |
51家 |
氟环唑 epoxiconazole |
5% |
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85767979 |
井晓刚 |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城东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氟环唑属三唑类杀菌剂,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破坏和阻止病菌的细胞膜重要组成成分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使病菌死亡,从而起到防病治病的作用;噻呋酰胺属于噻唑类广谱性杀菌剂,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3)本品对大型溞毒性高。禁止在鱼塘、稻田等场所及其周围使用,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药水禁止排入水体。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3.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 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7-07-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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