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己唑醇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8244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3-6-27 |
农药名称 |
苯甲·己唑醇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25% |
60家 |
己唑醇 hexaconazole |
5% |
4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纹枯病 |
20-24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海利尔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2-66961527/66961522 |
孙晓培 |
|
山东省滨海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苯醚甲环唑和己唑醇混配的杀菌剂,具有保护、治疗和内吸作用,对水稻的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其他裸露部位。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作物花期及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施药,残液严禁倒入河中,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铜制剂混用。4.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8-06-28
重新核准日期
2019-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