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铃·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0701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19, 2009 |
| 有效期至 |
Jan 18, 2029 |
| 农药名称 |
氟铃·辛硫磷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淄博绿晶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铃脲 hexaflumuron |
2%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1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山东省淄博绿晶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3-6610065 |
彭荣友 彭强 |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周村彭阳电信局西南侧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铃脲原药和辛硫磷原药复配成的,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能够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产品在甘蓝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叶菜类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使用后的包装物要做深埋处理,不能污染水源。3、施药时要均匀不留死角。4、使用本品时应带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如沾着皮肤上应立即用水清洗;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则携带次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5、尚无专门解毒药,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
2、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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