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90678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19, 2009 |
| 有效期至 |
Jan 18, 2029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9%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6%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2.4-31.5克/亩 |
药土法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江苏邦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25-86510167 |
孔维宝 |
|
江苏省淮安市盐化新材料产业园区盐都路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复配水稻专业除草剂,选择性强,除草谱广,对水稻移栽田稗草、鸭舌草、眼子菜、节节菜、陌上菜、牛毛毡、四叶萍、矮慈菇、异型莎草、碎米莎草、萤蔺等多种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良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1、用药前执行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本品活性高,撒施要均匀,尽量避免撒至稻苗心叶上。
3、施药时田间必须保有3-5厘米深的浅水层,保持5-7天,只补水不排,但千万不可淹没稻苗心叶。田水不可流入藕田、荸荠田,避免药害。不可排入鱼塘、水渠等水域。
4、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碱性地区和碱性田块忌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急救措施:对症治疗。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避免高温或受潮,远离火源和儿童,并加锁保存。
2、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9-01-1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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