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呋虫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19007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9-11-22 |
有效期至 |
2024-11-21 |
农药名称 |
吡蚜·呋虫胺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呋虫胺 dinotefuran |
20% |
90家 |
吡蚜酮 pymetrozine |
50% |
4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8-11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0551-65370831 |
赵国霞 |
|
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三嗪酮类的吡蚜酮与第三代新烟碱类的“呋喃烟碱”呋虫胺的混合制剂。吡蚜酮与呋虫胺科学混配,对稻飞虱防效较好,产品具有触杀、胃毒及良好的内吸传导活性,持效期长。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赤眼蜂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使用农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赤眼蜂和瓢虫(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3、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5、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9-11-22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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