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环· 咪鲜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0092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10-28 |
有效期至 |
2025-10-27 |
农药名称 |
氟环·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咪鲜胺 prochloraz |
32% |
31家 |
氟环唑 epoxiconazole |
8% |
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35-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1-85758709 |
田哲 |
|
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城北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氟环唑与咪鲜胺复配而成的杀菌剂,氟环唑属三唑类杀菌剂,其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甾醇生物合成中C-14脱甲基化酶,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咪鲜胺为咪唑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病菌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效果,具有预防、保护、治疗等多重作用,对子囊菌和半知菌引起的多种病害防效较好。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
4、施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配戴防护面罩,戴防毒口罩,穿操作服、防护胶靴、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工作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不要用手直接擦拭面部,施药后要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5、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标签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低温、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水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0-10-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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