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嘧菌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010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0-12-25 |
有效期至 |
2025-12-24 |
农药名称 |
噻呋·嘧菌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噻呋酰胺 thifluzamide |
8% |
50家 |
嘧菌酯 azoxystrobin |
32% |
72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曲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瘟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纹枯病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盐城利民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5-88719678 |
韦鸿胜 |
|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澳洋工业园区纬一路西首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性。可有效预防和治疗水稻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位。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附近禁用。 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不慎溅入眼睛、皮肤后,应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如吸入,立即脱离现场转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无特殊解毒剂,若发生中毒,立即催吐,请医生对症用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0-12-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