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草甘膦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15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8-25 |
有效期至 |
2026-8-24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草甘膦 glyphosate |
30% |
58家 |
2甲4氯 MCPA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250-400克/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津田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7-6972858 |
张洪娟 |
|
营口大石桥大石桥有色金属区规划b8路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季胺盐和植物源除草剂复配而成的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杂草绿色茎叶吸收传导到根部,速效性好,能有效防除一年生及多年生恶性杂草,达到斩草除根的目的。
注意事项
1、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豆科和百合科一些植物对草甘膦的抗性较强,上述杂草密度大时,可用推荐剂量上限。2、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避免使用铁等金属容器盛装本药剂。药液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3、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4、施药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同时不要污染水源。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催吐,然后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属易燃液体,对金属如钢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故药品贮存与使用时应尽量用塑料容器。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2甲4氯异丙胺盐6.5%;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核准日期
2021-08-2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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