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松·烯草酮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125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10-20 |
有效期至 |
2026-10-19 |
农药名称 |
氟·松·烯草酮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
10% |
20家 |
烯草酮 clethodim |
4% |
32家 |
异噁草松 clomazone |
18% |
26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10-1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118138 |
杨金霖 |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开源路北首鸿腾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苗后除草剂。主要用于春大豆田防除一年生杂草。可有效防除稗草、狗尾草、藜、苍耳、苘麻、蓼、本氏蓼、反枝苋、马唐、苋等多种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 与其它作物间作或套种的春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玉米、油菜、亚麻、豌豆、菜豆、马铃薯、瓜类和蔬菜、高粱、谷子、向日葵和苜蓿、甜菜、花生、烟草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田。苗后施药偶见大豆接触性药害,叶片出现斑点,随剂量升高而加重,但后期可恢复。
2. 本品不可与其他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4.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此间不能饮水、抽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5. 本品对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禁用。对赤眼蜂有风险,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家蚕,对最外围一行桑树作为隔离带,不饲喂家蚕,次外围桑树可用于家蚕饲养。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本品在土壤中残效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向日葵、玉米、油菜、小麦均有不同程度影响。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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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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