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胺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88101-7 |
首次批准日期 |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农药名称 |
水胺硫磷 |
毒性 |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钟祥市第二化工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水胺硫磷 isocarbophos |
4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红蜘蛛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螟虫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蓟马 |
75-1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湖北省钟祥市第二化工农药厂 |
中国 |
0724-4338065 |
伍文启 |
|
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市中山镇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及内渗作用,还具有杀卵作用。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3、本品属有机磷类农药,吞噬和吸入均有毒,可经皮肤渗入。施药和配药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4、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对鱼有毒,勿使药剂污染池塘。远离水体施药,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或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发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食道、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4、误食: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5、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6、用解磷啶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7、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24-4338065。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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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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