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乙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086314 |
| 首次批准日期 |
Dec 31, 2008 |
| 有效期至 |
Dec 30, 2028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15% |
0家 |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28-39.3克/亩 |
药土法 |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河北中保绿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10-62895463、62811281 |
池红芬 |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九州镇中国农科院科研基地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1、本品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有效阻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阻止细胞分裂生长,从而使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根部坏死。2、本品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根部和叶片吸收,并转移到杂草各部位,作用于整棵植株。3、对水稻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用水冲洗皮肤和粘膜。如果摄入,要催吐。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限于水稻大苗移栽田使用,对秧田、抛秧、直播、漏水、弱苗、工厂育苗、杂交接种、小苗移栽等田禁用。2、禁止将有药田水排放到荸荠、席草、慈菇、泽泻和莲藕等田,更不可用药。3、严格掌握用药量,不能随意加大用药量,禁止喷雾法施药。4、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5、施药时稻田内必须有水层3-5cm,使药剂均匀分布。施药后7天不排水 、串水,以免降低药效。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用过的容器,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施药时注意安全防护,施药后及时进行个人清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3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