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04014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3-9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驱蚊花露水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驱蚊花露水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兴化市宝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
5% |
10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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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省兴化市宝中宝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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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市大垛镇民政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添加了5%的避蚊胺,驱蚊效果长达4小时。
注意事项
请勿接触眼睛及其周围皮肤,勿食用。有严重皮肤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孕妇禁用。远离火源,用后置于阴凉处。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如因误服、吸入等导致中毒,应立即就医。眼睛溅入、应及时用水清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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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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