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000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2 |
有效期至 |
2013-1-12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四氟醚菊酯 tetramethylfluthrin |
0.03% |
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312-7966371 |
杨雪艳 |
|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发展东街030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加工而成,能有效驱杀室内蚊子。
注意事项
1、使用时请注意防火安全,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可燃物靠近,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使用时请注意通风。
3、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使用效果。
4、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一旦潮湿,请放在通风处吹干,效果不变。
5、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
6、用后应立即洗手。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于阴凉干燥处,勿与易燃、易爆品混放,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存。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装卸时轻拿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