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1007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6-13 |
有效期至 |
2013-6-13 |
农药名称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蚊香 |
登记证持有人 |
龙胜各族自治县蚊香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4%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04%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龙胜各族自治县蚊香厂 |
中国 |
0773-7512717 |
卓飞国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县兴龙北路罗卜滩7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注意事项
1、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2、勿让儿童玩耍,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3、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使用效果。
4、勿在密闭条件下使用,使用时注意通风。
5、储存时应避光,远离易燃物,忌用高温烧烤。
6、用后需洗手。对鱼、蚕有毒,勿在鱼塘、桑园和养蚕区等场所使用。
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微毒,如不慎误,请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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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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