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P2008049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8 |
有效期至 |
2023-12-18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神象工贸有限公司南安洪濑分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炔丙菊酯 prallethrin |
0.8% |
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神象工贸有限公司南安洪濑分公司 |
中国 |
0595-86699168 |
黄金海 |
|
福建省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每瓶45毫升,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添加药液。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神象牌电热液体蚊香器配套使用。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误食,请携带此标签立即送医院治疗,可洗胃、不能催吐;如不慎吸入,请及时将患者移到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时的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沾染皮肤,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置于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猛烈碰撞、日晒、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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