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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香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30173
首次批准日期 2013-8-1
有效期至 2023-8-1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微毒
剂型 蚊香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35%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0.035% 27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点燃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江苏庄臣同大有限公司 中国 0519-85102117/85121567 于小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18号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纸炭坯蚊香:有效驱蚊。不易折断。 易拆分:轻轻一扯,易拆分。 易点燃:易点燃,燃烧均匀稳定。 炭坯蚊香:本品选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具备有效驱蚊,易点燃,不易断的特点。花香型,淡雅怡人。檀香型,气味清新怡人。
注意事项
蚊香点燃时请勿置于易燃品旁;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不可直接将蚊香放置于木地板上。 为使蚊香发挥更强效力,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 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储存于阴凉、干燥处。 使用时注意通风,用后请及时洗手。过敏者禁用,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时附近禁用。 置于儿童和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使用房间大小:28立方米。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者如有不良反应,请立即至空气清新流通处。 如果仍感不适或误食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宠物触及不到处。 请勿将本品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贮运时请勿高温雨淋,并轻取轻放。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本品有两种坯体:炭坯、纸炭坯。
核准日期
2013-08-01
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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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10-87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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