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202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2-12-30 |
有效期至 |
2027-12-29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lufenuron |
9.5% |
54家 |
虱螨脲 chlorfenapyr |
2.5% |
54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 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8194567 |
魏艳 |
|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滨北办事处永莘路5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在叶面渗透性强,对甘蓝甜菜夜蛾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施用过程中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皮肤接触,用肥皂和大量的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若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大量清水漱口后,立即携此标签送中毒者到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26克/升(虫螨腈100克/升,虱螨脲26克/升)
核准日期
2022-12-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