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23040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3-7-23 |
有效期至 |
2028-7-22 |
农药名称 |
甲维·虱螨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甲氨基阿维菌素 lufenuron |
1.8% |
0家 |
虱螨脲 abamectin-aminomethyl |
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济南中科绿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2629796 |
刘晓莉 |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东二路19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虱螨脲的复配制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通过影响昆虫表皮的形成而达到杀虫作用,还能阻碍害虫神经信息传递,杀死害虫。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胶鞋等,避免药液溅入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6.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若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若皮肤接触,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如症状持续,请就医诊治。3.若不慎溅入眼中,要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如症状持续,请医生诊治。4.若误服,请勿自行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1克/升;虱螨脲85克/升。
核准日期
2023-07-23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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