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30488 |
| 首次批准日期 |
Aug 21, 2023 |
| 有效期至 |
Aug 20, 2028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东朋开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19% |
0家 |
虱螨脲 lufenuron |
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陕西东朋开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
郭琴梅 |
|
陕西渭南市华阴市五方乡槐芽村310国道槐芽段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复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渗透性强。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避免产生抗药性。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伤口粘膜。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脸和洗手。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技术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污染,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269克/升(虫螨腈213克/升,虱螨脲56克/升)。
核准日期
2023-08-21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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