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噻虫胺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12439 |
| 首次批准日期 |
Oct 20, 2021 |
| 有效期至 |
Oct 19, 2026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噻虫胺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比赛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8%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8% |
0家 |
噻虫胺 clothianidin |
2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茄子 |
蓟马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60-80毫升/亩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河南比赛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0909999 |
刘现杰 |
|
河南省尉氏县新尉工业园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在植物叶面渗透性较强;噻虫胺一种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烟碱类杀虫剂。二者结合具有触杀、胃杀和内吸活性强的作用特点,正常使用条件下对韭菜韭蛆和茄子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或重者抽搐。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如误服,不得催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