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WP20210207 |
| 首次批准日期 |
Sep 29, 2021 |
| 有效期至 |
Sep 28, 2026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1.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浙江正点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0579-87611273 |
施俊明 |
|
浙江省武义县百花山工业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每瓶使用时间长达360小时;能够有效驱除蚊。
注意事项
1. 仅限室内使用。
2. 使用时应注意通风及防火安全。
3. 过敏者禁用;使用时,请注意通风。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体, 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当加热器工作时,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
4. 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 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禁用。不慎吞入,切勿催吐,立即就医,并出示本产品包装。 如不慎将液体接触到衣物或皮肤,立刻使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 如不慎接触到眼睛,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如有刺激反应,立刻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2.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 3. 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
3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9-29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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