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50055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16, 2025 |
| 有效期至 |
Jan 15, 2030 |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科银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虫螨腈 chlorfenapyr |
9.5% |
0家 |
虱螨脲 lufenuron |
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河南科银农业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 |
0371-63330127 |
杨建朋 |
|
河南省汝阳县产业集聚区西环路1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有效成分复配而成的杀虫剂,适于害虫综合治理及抗性管理;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注意事项
1.本品忌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3.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严禁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有不适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30克/升(虫螨腈103克/升,虱螨脲27克/升)。
核准日期
2025-01-16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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