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胺硫磷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10087 |
| 首次批准日期 |
Feb 17, 2011 |
| 有效期至 |
Aug 31, 2022 |
| 农药名称 |
水胺硫磷 |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水胺硫磷 isocarbophos |
3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象甲 |
20-40毫升/亩 |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400-800-5888 |
牛小义 |
|
河北省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化工中路6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有效成分水胺硫磷是磷酰胺类杀虫螨剂,对害虫、害螨具有触杀、胃毒及内渗作用,还具有较强的杀卵作用,速效性好。其杀虫机理是抑制害虫体内的胆碱酯酶的活性,破坏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引起一系列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直到死亡。 本品对水稻象甲、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2.对鱼类和水生生物、桑蚕毒性大,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4.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为:水胺硫磷能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无力、盗汗等典型有机磷农药的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或解磷定,中、重者应并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
2、置于儿童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11-02-17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