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甲·丙环唑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81104 |
| 首次批准日期 |
Mar 10, 2008 |
| 有效期至 |
Mar 10, 2011 |
| 农药名称 |
苯甲·丙环唑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苯醚甲环唑 difenoconazole |
15% |
0家 |
丙环唑 propiconazol |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5克/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0757-83872806 |
安绢 |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合和大道白石工业区内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作用,可被作物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很快地作用在作物体上向上传导,可有效防治水稻纹枯病。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40天,北方每季最多使用1次,南方每季最多使用2次。
4、施药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及眼睛。
5、施药后要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2、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 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放存放于干燥、阴暗、通风处,避免在10下贮存,避免阳光照射。
2、贮存时勿与食品、饲料、饮料和种子等物质同贮同运,远离火源、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
3、搬运或者运输时要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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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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