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LS20053243 |
| 首次批准日期 |
Oct 12, 2005 |
| 有效期至 |
Oct 11, 2009 |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 毒性 |
中等毒 |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2.5%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22.5%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800-12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天津农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22-26390678 |
王泽玮 |
|
天津市北辰区铁东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混配杀虫剂,对害虫有胃毒、触杀及渗透作用,适用于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施用3-4次。
2、本药剂对鱼、蜂、蚕有毒,使用时注意不可污染水体及饲养蜂蚕场所,蜜源作物花期禁用。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4、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戴好口罩等。
5、喷雾时间最好选择在傍晚和夜间进行。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它用。7、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注意防止药液漂移到上述敏感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立即送医院诊治,可洗胃。医生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
储存和运输方法
严格管理药剂,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