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碱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150041 |
| 首次批准日期 |
Jan 4, 2015 |
| 有效期至 |
Jan 3, 2030 |
| 农药名称 |
烟碱 |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武汉楚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烟碱 nicotine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武汉楚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27-87397668 |
胡家鑫 |
|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常福工业园17号地块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机理为麻醉害虫神经,烟碱蒸汽可自虫体任何部分侵入体内而发挥毒杀作用,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中毒为流涎、恶心、呕吐和腹泻,剂量高时迅速出现循环衰竭,呼吸困难、紫绀和意识丧失。
2、急救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应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用清水或盐水彻底洗胃;如丧失意识,开始可吞服活性炭,清洗肠胃。禁服吐根糖浆。无解毒剂,送医院对症治疗。
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施药不超过3次,与不同作用机理的药物轮换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防止污染脸、手和皮肤,如有污染及时清洗。3、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不得与含铜杀菌剂混用。4、本品对家蚕和鸟类高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禁用。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运输时轻拿轻放,谨防泄露。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15-01-0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