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数据 > 登记农药数据库 > 氟铃·辛硫磷

氟铃·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8319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04
有效期至 2011-12-04
农药名称 氟铃·辛硫磷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广西兄弟农药厂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含量 原料供应商
氟铃脲
hexaflumuron
2% 39家
辛硫磷
phoxim
18% 38家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甘蓝 小菜蛾 / 喷雾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国家 电话 联系人 E-Mail 单位地址
广西兄弟农药厂 中国 覃桃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镇覃塘林场内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与苯甲酰脲类昆虫生长调节剂复配的杀虫剂,对昆虫具有胃毒和触杀、熏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效果较好。
注意事项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不少于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或前后紧接着使用。 3.本品为低毒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剂,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喷洒本剂。 4.施药时应按标签说明用药,因不同植物对此剂的敏感性差异很大,尤其是叶组织脆弱的植物,最易发生药害。 5.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6.为减缓病害(虫)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农药轮换使用。 7.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无力、头昏、呕吐、出汗、腹泻、腹痛、抽搐、呼吸困难等。急救:1.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切勿吞服。如误服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1]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3]误服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
主页 | 企业会员服务 | 广告业务 | 联系我们 | 旧版入口 | 中文MSDS | CAS Index | 常用化学品CAS列表 | 化工产品目录 | 新产品列表
Copyright © 2008 ChemicalBook 京ICP备0704058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0385号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