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PD200836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5 |
有效期至 |
2023-12-15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农丰宝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2%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辛硫磷 phoxim |
20% |
38家 |
高效氯氰菊酯 beta-cypermethrin |
2% |
23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西农丰宝农药有限公司 |
中国 |
0359-6566099 |
|
|
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卫庄镇新三村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防治棉铃虫害虫,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谱较广等特点。
注意事项
1、该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该产品在施用时要随配随用,严禁与碱性物质混用。
3、该产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粘膜接触药液,施用期间不可饮食饮水。施药完应及时洗手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立即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存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2-15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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