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单·三唑磷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8195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04-15 |
有效期至 |
2011-04-15 |
农药名称 |
杀单·三唑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三唑磷 triazophos |
5% |
10家 |
杀虫单 monosultap |
10%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200-25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山西浩之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0359-6682606 |
孙明海 |
|
山西省绛县开发区工业园区18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三唑磷与仿生性沙蚕毒素杀虫剂杀虫单复配而成,能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0天。
2、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守则进行操作,喷洒药时戴口罩手套,避免接触大量药液,喷药后清洗外露皮肤。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流口水、瞳孔缩小、呼吸困难等。
2、急救措施:中毒者立即脱离现场,中断毒物接触及吸收。大量吞服时可洗胃,引吐,有皮肤和眼睛污染者用温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皮肤和眼睛。阿托品解毒。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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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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