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WL201001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04-14 |
有效期至 |
2013-04-1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氯氟醚菊酯 meperfluthrin |
0.6% |
2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 |
0595-86696838 |
戴锦明 |
|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开发区金鹿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系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杀蚊。每瓶50毫升,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添加药液。 为确保本品发挥正常药效,请与金鹿牌电热液体蚊香器配套使用。
注意事项
1. 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 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 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
4. 远离儿童;
5. 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
2.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
3. 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种子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4. 远离火源或热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注:本品有两种香型:果香型、无香型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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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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