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戊·乙草胺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3177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11-25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甲戊·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3%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乙草胺 acetochlor |
20% |
9家 |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
13% |
39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大蒜 |
一年生杂草 |
150-250克/亩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济南仕邦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31-88017222 |
赵圣英 |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绣惠桃花山工业园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除草剂,对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有较好防效。
注意事项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酌情确定使用剂量。
3、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水稻秧田不能用该药。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有中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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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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