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异·滴丁酯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01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01-13 |
有效期至 |
2008-01-11 |
农药名称 |
咪·异·滴丁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异丙草胺 propisochlor |
37% |
2家 |
2,4-滴丁酯 2,4-D butylate |
16% |
10家 |
咪唑乙烟酸 imazethapyr |
2% |
7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 |
一年生杂草 |
250-300克/亩(东北地区) |
土壤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中国 |
0411-86671213 |
赵哲飞 |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22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酰胺类与苯氧乙酸类混配除草剂。用药后禾本科杂草心叶扭曲、萎缩,枯死;阔叶杂草叶皱缩变黄,整株枯死。建议播后随即施药。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施药剂量下,间隔12个月种植小麦、大麦、烟草。间隔18个月种植棉花、向日葵。间隔24个月种植高粱、谷子、水稻。间隔 36个月种植马铃薯。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混和使用,会降低除草剂药效。
4、应在无风或微风(风力不大于二级)、温度在15-28℃的晴天施药,避免药液飘移至邻近棉花、豆类、蔬菜、瓜类、葡萄、马铃薯及果树、林木、玉米、小麦、油菜、高梁、水稻、西瓜、马铃薯、茄子、大葱、辣椒等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5、红小豆、芸豆、菜豆田不能用本品除草。
6、本品为咪唑啉酮类、酰胺类与苯氧乙酸类混配除草剂,建议与其他类型除草剂轮换用。
7、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8、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戴上帽子口罩,穿防护鞋,避免本剂接触眼睛和皮肤, 不可饮水、进食和吸烟。施药后应用清水洗净暴露皮肤。
9、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10、使用本药剂的喷雾器及其它器具必须专用,否则要用碱水多次冲洗,再做试验后再对阔叶作物使用,以防药害。
中毒急救措施
进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15分钟; 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 误食:喝0.3-0.6升活性碳水,剌激咽喉催吐2-3次,再喝含活性碳及泻药的盐水。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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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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