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脲·氰霜唑
登记证信息
| 登记证号 |
PD20241554 |
| 首次批准日期 |
Apr 28, 2024 |
| 有效期至 |
Apr 27, 2029 |
| 农药名称 |
霜脲·氰霜唑 |
| 毒性 |
低毒 |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有效成分
|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霜脲氰 cymoxanil |
32% |
0家 |
氰霜唑 cyazofamid |
8% |
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葡萄 |
霜霉病 |
3000-4000倍液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 南京南农农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 |
025-84395285 |
王维 |
|
江苏省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普桥路183号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由具有接触和局部内吸作用的霜脲氰和磺胺咪唑类杀菌剂氰霜唑混配而成的低毒杀菌剂,作用机理是阻止病菌孢子萌发,对卵菌纲真菌如霜霉病等具有较高的生物活性。用于防治葡萄霜霉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3.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的妇女及过敏体质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抽搐、痉挛、恶心、呕吐、腹泻等。1.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并饮1—2杯水,对神志不清者切勿催吐,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2.发生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送医就诊。3.皮肤粘附: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遗漏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溅入:应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送医就诊。5.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4-04-28
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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