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辛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14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5-31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农药名称 |
毒·辛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平湖农药厂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18% |
0家 |
辛硫磷 phoxim |
30% |
38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韭菜 |
韭蛆 |
300-400毫升/亩 |
灌根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浙江平湖农药厂 |
中国 |
0573-5112566 |
林正余 |
|
浙江省平湖市经济开发区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毒死蜱和辛硫磷两种有机磷杀虫剂的复配制剂。具有触杀作用,兼具胃毒作用和一定的熏蒸作用,速效性和持效性均较好。用于防治韭菜韭蛆。
注意事项
1、本品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黄瓜、菜豆、高粱、甜菜、烟草敏感,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使用时要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用后用肥皂洗手,并将施药器具清洗干净。避免污染水源。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瞌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如溅入眼睛或者污及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携标签就医;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通畅;如不慎误服中毒,可用清水、肥皂水或2%小苏打水洗胃,并立即送医院治疗,解毒剂用阿托品或解磷定。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与混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处,远离火种、热源,严防潮湿和日晒;搬运轻放轻拿,严禁脚踏、重压。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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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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