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毒死蜱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
LS2004180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7-12 |
有效期至 |
2008-6-29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华裕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有效成分
成分名称 |
含量 |
原料供应商 |
毒死蜱 chlorpyrifos |
5% |
0家 |
三唑磷 triazophos |
20% |
10家 |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80-120毫升/亩 |
喷雾 |
生产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
国家 |
电话 |
联系人 |
E-Mail |
单位地址 |
江苏华裕农化有限公司 |
中国 |
0514-6599110 |
潘秀银 |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市小纪镇竹墩路 |
标签信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的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可杀死水稻作物上的二化螟。
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的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要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有毒,应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呕吐、出汗、流涎、抽搐等。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医生应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
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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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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